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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和生活(Life and Work)
2. 《人性论》和两本研究(《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则研究》)之间的关系(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Treatise and the Enquiries)
3. 休谟的哲学计划(Philosophical Project)
4. 对心灵的解释(Account of the Mind)
4.1 复制原则(The Copy Principle)
4.2 休谟对定义的解释(Hume’s Account of Definition)
4.3 联想原则(Principles of Association)
5. 因果(Causation)
5.1 因果推论:批判性的阶段 (Causal Inference: Critical Phase)
5.2 因果推论:建设性阶段(Causal Inference: Constructive Phase)
5.3 信念(Belief)
6. 观念:必然连结(The Idea of Necessary Connection)
6.1 必然连结:批判性的阶段(Necessary Connection: Critical Phase)
6.2 必然连结:建设性阶段(Necessary Connection: Constructive Phase)
大卫·休谟(1711-1776)被普遍认为是最重要的使用英文写作的哲学家之一,也是在他所处的时代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散文家。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有《人性论》(1739-1740)、《人类理解研究》(1748)、《道德原则研究》(1751)以及他死后出版的《自然宗教对话录》(1779),这些著作至今仍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尽管与休谟同时代的更为保守的人谴责他的著作是怀疑论和无神论的作品,但他的影响在他的密友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和经济著作中是显而易见的。康德曾经说过休谟的著作把他从独断论的沉睡中唤醒,杰里米·边沁评论说,阅读休谟使他“感觉道德的天平从眼睛落下”(caused the scales to fall from his eyes)。查尔斯·达尔文认为他的著作对进化论有重要影响。这些作家从阅读他的作品中所收获的不同指导,既反映了其来源的丰富性,又反映了其经验论的广阔性。今天,哲学家们认为休谟是哲学自然主义的彻底倡导者,是当代认知科学的先驱,也是当代道德哲学发展出的几种最重要的伦理理论的灵感来源。
- 工作和生活(Life and Work)
休谟出生在爱丁堡,他的童年是在Ninewells度过的,Ninewells是他家在边境低地的一处不起眼的庄园。他出生于一个“good family”—社会关系很好,但并不富裕。大卫两岁生日刚过,他的父亲就去世了,留下他和他的哥哥姐姐
“我们的母亲是一位德才兼备的女人,她虽然年轻漂亮,却把全部精力都用在抚养教育孩子上”(My Own Life)
凯瑟琳.福尔克纳.休谟意识到大卫.休谟异常早熟。所以当他的哥哥去爱丁堡大学上学时,休谟和他一起去了,尽管他只有10或11岁。在那里,他学习了拉丁语和希腊语,广泛阅读了历史和文学、古代和现代哲学,还学习了一些数学和自然哲学(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科学)。
大卫在家里和大学里接受的教育,旨在将学生们培养为在苏格兰严格的加尔文主义约束下拥有良好品德的人。祷告和布道是他家庭和大学生活的常态。在某一时刻,休谟阅读了The Whole Duty of Man,这是一本广为流传的英国圣公会信仰小册子,详细描述了我们对上帝、人类同胞和我们自己的责任。
休谟的家人认为他适合从事法律职业,但他发现法律令人作呕,他更喜欢阅读经典著作,尤其是西塞罗的著作。他决定成为一名学者和哲学家,通过三年时间的阅读和反思,他打开了全新的视野。发展他的哲学视野的强度使这个孤立的学者产生了心理危机。
危机最终过去了,休谟仍然专注于阐述他的新思想。作为二儿子,他继承的遗产少得可怜,所以他搬到了法国,在那里他可以更省钱,最后在拉弗莱什定居下来。拉弗莱什是安茹一个寂静的村庄,以其耶稣会学院而闻名,一个世纪前笛卡尔和梅森(Marin Mersenne)曾在那里学习。在这里,他阅读了法国和其他欧陆作家的作品,尤其是马勒伯朗士(Nicolas Malebranche)、杜博斯(Jean-Baptiste Dubos)、拜尔(Pierre Bayle),他也偶尔与耶稣会士争论信仰问题。到那个时候,休谟不仅已经拒绝了他成长环境下的宗教信仰,而且还在总体上反对有组织的宗教,这种反对贯穿他的一生。1734年,年仅23岁的他开始撰写《人性论》。
休谟于1737年回到英国准备出版《人性论》,为了讨好约瑟夫·巴特勒,他删改了他的手稿,删除了他关于奇迹的有争议的讨论,以及其他“敏感内容”,第一卷,“关于知性的论述”,第二卷,“关于情感的论述”,于1739年匿名发表。第二年,第三卷“道德学”出版,同时出版的还有匿名发表的第一卷和第二卷的摘要。
《人性论》出版后风平浪静,并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正如休谟对他的感受的失望描述“它从印刷机死产下来”(my own life),即便对敏感内容已经有所删改,它还是吸引了足够的“宗教狂热者抱怨的murmur声”(my own life)来提升他作为无神论者和怀疑论者的名声。休谟申请担任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精神哲学”系所的教授,但因其宗教怀疑论倾向而被大学拒绝。六年后,他申请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逻辑学,但再次遭到拒绝。休谟一生从未担任过学术职务。
1745年,他接受职位成为了一位年轻贵族的家庭教师,却发现他教的贵族有点疯。一年后,他成为他的堂兄James St Clair中将的秘书,最终陪同他在奥地利和意大利执行了一项长期的外交任务。
1748年,《人类理解研究》出版了,它涵盖了《人性论》第一卷的中心思想,以及他在第二卷中对自由和必然的讨论。《人类理解研究》还包括他从《人性论》中删减的篇章。1751年,他发表了《道德原则研究》——《人性论》第三卷的改写,他将其描述为“所有著作中无与伦比的最优秀的著作”(my own life)。1752年,更多的论文《道德和政治论文集》(Political Discourses)出版。而休谟的信件则揭示了当时《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也在绝赞进行中。
爱丁堡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的邀请给休谟提供了另外的课题,他得以使用法学图书馆的优秀资源撰写《英国史》(History of England),该书一直畅销到下个世纪,给予他长久以来所追求的经济独立。但即使作为一个图书管长,休谟作为无神论者和怀疑论者的名声也一直困扰着他。他的一本“有伤风化的书籍”使他差一点被解雇和革出教会。他的朋友和出版商说服他在有生之年隐匿一些更有争议的宗教著作。
1763年,他成了英国驻法国大使馆的private secretary,在巴黎逗留的三年里,他成为Secretary to the Embassy,后任参赞(chargé d’affaires)。他成了巴黎沙龙的风云人物,喜欢与欧洲著名知识分子交谈往来。他以爱美酒佳肴以及享受女士的殷勤和爱慕而闻名。
休谟于1769年回到爱丁堡。他在爱丁堡的新城盖了一所房子,秋天的日子里,他安安静静地、舒舒服服地与朋友们一起吃饭、聊天。他花了相当多的时间修改他的著作,以便出新版Essays and Treatises(其生平著作的集合,包括了一系列精选散文, 《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two Enquiries, 一篇关于激情的论文A Dissertation on the Passions, 自然宗教对话录The Natural History of Religion,但是其中不包括《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因休谟晚年对《人性论》不满意)
1775年,休谟被诊断出肠癌。在他1776年去世之前,他安排在他死后出版他最具争议的著作《自然宗教对话录》,并写了一本简短的自传my own life。尽管人们对这位伟大的异教徒将如何面对他的死亡充满了好奇,但他的朋友们一致认为,他死前带着平和与喜悦的心情,就如同他生前其他时候那样。
2. 《人性论》和两本研究(《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则研究》)之间的关系(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Treatise and the Enquiries)
1775年,他正在为出版社准备他的Essays and Treatises的时候,他要求他的出版商将他的大部分作品的修订本绑定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他不希望《人性论》包含在这些版本中。他抱怨说他的评论家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人性论》,那本“青少年作品”。他敦促他的读者把《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the Enquiries)看作包含了他的哲学观点和原则,向他的出版商保证,这两本书为批评家们提供了“完美的答案”。
休谟对《人性论》明显否认和他对《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的重视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我们应该如何阅读他的著作。我们应该从字面上理解他的陈述,让《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代表他经过深思熟虑的观点,还是忽略他的广告,把《人性论》当作他立场的最佳陈述?
这两种选择的前提都是,《人性论》和两本研究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足以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其中一个最能代表休谟的观点,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对此表示怀疑。在广告中,休谟说,在这个版本Essays and Treatises呈现的大部分原则和推理都曾经发表在《人性论》中。他又重复了他的自我指控,说《人性论》太急于求成,是令他内疚的,他撰写两本研究的目的,是针对他在前作的推理和表达中的错误之处进行重写。
休谟对他的目标的描述提出了另一种选择。与其说他否定了《人性论》,倒不如说他对此书的重新改写意味着他转变了他表达哲学原则和进行哲学推理的方式,而不是内容本身出现了什么根本性变化。当他谈到《人类理解研究》时,他强调了这一观点,即《人类理解研究》和《人性论》中的哲学原则是完全相同的,“通过缩短和简化问题,我真的使它们更完整”(The Letters of David Hume)。在”My Own Life”中,他也评论说,《人性论》的失败更多地是由于它的表达方式而不是内容本身。认为休谟对《人性论》的改写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这表明我们可以通过同时阅读这两部著作来更好地理解他,尽管它们存在差异。
3. 休谟的哲学计划(Philosophical Project)
正如《人性论》的标题所宣称的那样,休谟的主题是人性。 他在副标题中总结了自己的计划:“尝试将实验方法引入道德主体”。 在他的时代,“道德”意味着与人性有关的一切,而不仅仅是伦理,正如他在《人类理解研究》开始时所明确指出的那样,他将“道德哲学”定义为“人性科学”。 休谟的目的是将科学方法应用于人性的研究。
休谟早期对哲学体系的研究使他确信,哲学处于一种可悲的状态,急需改革。当他只有18岁时,他在一封信中抱怨道,任何熟悉哲学的人都知道哲学卷入了“无休止的争论”,古希腊哲学家,同他们的自然哲学家一样,他们提出的理论“完全是臆测的”更多地依赖于虚构而不是经验,他反对他们在构建关于美德和幸福的观点时参考他们的想象力,而不考虑每一个道德结论都必须依赖的人性,年轻的休谟决心在他自己的著作中避免这些错误,把人性作为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我获得一切真理的源泉”(The Letters of David Hume)
即使在这个早期阶段,休谟成熟的哲学改革方法的根源仍然显而易见。 他坚信,改善哲学的唯一方法是使对人性的研究成为重中之重——并且完全以经验的方式。古代哲学的问题在于它依赖于“臆测”,即基于猜测和虚构而不是经验和观察的主张。
三年后,当休谟开始撰写《人性论》时,他已经沉浸在现代哲学家的著作中,但发现它们令人不安,尤其是因为他们犯了与古人相同的错误,尽管他们声称要避免这些错误。休谟问道,为什么哲学家们不能在理解人类本性方面取得自然哲学家(我们现在称为科学家)最近在物理学领域取得的惊人进展。他的答案是,虽然科学家们已经治愈了他们对“臆测和想要搞出自己的体系的”的热情,但是哲学家们还没有从这种诱惑中完全脱身。他们的理论过于臆测,依赖于先验的臆断,对人性的本质关注太少。现代哲学家非但没有帮助我们了解自己,反而陷入了没完没了的争论之中——甚至对那些没有入门哲学的乌合之众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引起“对各种形而上学推理的普遍偏见”,“每一种论点都玄妙难解,理解起来颇为费劲”。
休谟坚持说,要取得进步,我们需要“拒绝每一个不基于事实和观察的哲学体系……无论多么微妙或巧妙”。这些哲学体系,涵盖了广泛的根深蒂固的和有影响力的形而上学和神学观点,声称旨在发现一些原理,这些原理可以使我们对终极实在(ultimate reality)有更深入和更确定的认识。但休谟认为,在试图超越任何我们可能经验的事物时,这些形而上学理论试图渗透到“那些完全无法理解的主题中去”(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这使得他们声称发现了人性的根本原则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不可理解的。休谟所说的这些皆为”轻率的科学”。
更糟糕的是,这些形而上学的体系是流行迷信的烟幕,试图用宗教恐惧和偏见压倒我们。休谟想到了各种各样的教义,这些教义需要形而上学的掩饰才能显得受人尊敬-这些论据是关于上帝的存在,灵魂的永生以及上帝特殊天意的本质。形而上学帮助和教唆了这些迷信学说。
但是他坚持认为,因为这些形而上学的和神学的体系是令人反感的,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研究哲学。相反,我们需要认识到把战争进行到敌人最隐秘的地方的必要性。抵制这些伪科学的诱惑的唯一方法是与它们接触,用准确和公正的推理反驳它们深奥的形而上学术语。
这意味着休谟哲学计划的初始阶段的批判性的(critical),这方面的一个突出部分是“发现人类理性适合的范围(discover the proper province of human reason)”决定理性的力量和能力的范围和界限。他相信他的调查将表明,形而上学作为理解现实的最终本质(ultimate nature of reality)的追求是超出理性的范围的。
学者们曾经忽视休谟哲学的其余部分而过度强调了批判性的部分,指责他只是一个消极的怀疑者,他拒绝别人的观点,自己却没有为任何积极的立场辩护。但是,尽管他确实对比科学更深入的形而上学洞见的可能性持怀疑态度,但研究理性的固有领域不仅是一项批判性活动。他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为他的计划的建设性阶段(constructive phase)扫清了道路——关于人性的经验科学的发展——休谟对它的前景一点也不怀疑。
在他对《人性论》的介绍中,休谟通过提出一个建立在全新基础上的完整的科学体系,开启了他的哲学计划的建设性阶段。新的基础是对人性的科学研究。他认为所有的科学都与人的本性有关,甚至包括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它们都是人类的活动,所以我们能在这些活动中成就什么取决于我们能处理什么样的问题,以及我们必须放弃什么样的问题。如果我们能更好地把握我们理解的范围和局限,我们的观念的本质(the nature of our ideas),以及我们在对它们进行推理时所采取的行动,那么我们将无法预测我们在这些科学领域会取得怎样的进步。
我们应该期待与人性研究更紧密相关的科学:逻辑、道德、批判与政治,会有更多的进步。许多长期存在的哲学争论都是关于我们观念的本质(nature of our ideas):因果、自由、美德和美,所以弄清楚它们的内容有助于我们解决这些无休止的争论。
由于人性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坚实基础,我们给这门科学的唯一坚实基础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虽然休谟没有提到他的名字,牛顿(1642-1727)是他的英雄。他接受牛顿的格言“我不杜撰假说”(Hypotheses non fingo),我们发现的任何规律都必须通过观察和实验来建立。
休谟提出了一种经验主义的方法来代替传统的先验形而上学。他的经验主义是自然主义的,因为它拒绝在解释人性时支持任何超自然的诉求。作为一名自然主义者,他的目标是解释我们的思维是如何以一种与牛顿世界观相一致的方式工作的。
休谟将他对人性的科学研究描绘成一种心理地理学(mental geography)或心灵解剖学(anatomy of the mind)。在《人类理解研究》的第一部分,他说它有两个主要的任务,一个纯粹的描述性的,另一个是解释性的。心理地理学就是要“描画出心灵的不同部分和能力”。关于心灵的内容和运作,每个人都可以理解一些基本区别,但更细微的差别更难把握(While everyone can make some sense of the basic distinctions among the mind’s contents and operations, more fine–grained distinctions are harder to grasp)
然而,休谟想要更进一步。他想通过发现思维的“秘密源泉和原理”(secret springs and principles)来解释思维是如何运作的。他提醒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天文学家满足于证明天体的运动、顺序和大小。但后来,一位哲学家牛顿超越了它们,决定了行星运行所遵循的法则和力量(laws and forces)。牛顿的例子使其他自然哲学家也获得了类似的成功。休谟相信,如果他能遵循牛顿在进行他的研究时所表现出的那种谨慎,那么他将同样能够成功地找到支配我们的“mental powers and economy”的基本法则。
牛顿的科学方法为休谟提供了一个将实验方法引入其心灵研究的模板。在一次关于道德原则的调查中,他说他将采用一种非常简单的方法,他相信这种方法会给人性的研究带来转变。引用牛顿的例子,他认为我们应该拒绝任何一个不是建立在事实和观察之上的哲学体系,无论它多么精巧或巧妙,我们应该只接受来自经验的论证。当我们探讨人性时,由于我们所问的是事实问题,而不是抽象科学(abstract science)问题,我们必须依靠经验和观察。
作为道德科学领域初生的牛顿,休谟想要找到一套解释在头脑中来来去去的心灵内容(mind’s contents)的法则——他称之为感知(perceptions)以及简单的感知如何结合起来形成复杂的感知,从而解释人类的思想、信仰、感觉和行为。
牛顿的成就是他能够用一些普遍的原理来解释各种复杂的物理现象。和他一样,休谟提出从最简单和最少的原因来解释所有的影响(“all effects from the simplest and fewest causes”)他预言,很有可能,精神的一种原则依赖于另一种原则,而这一原则反过来又可能被置于另一种更具普遍性和一般性的原则之下。但他强调,虽然他将努力寻找最普遍的原则,使它们更具备一般性,但他所有的解释都必须完全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
虽然哲学作为一种经验性的事业,本身是由经验所束缚的,但这并不是人性科学的缺陷。所有的科学都是如此:没有一门科学能超越经验,或建立任何不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原理。解释总会有个尽头。当我们看到我们已经达到了人类理性的极限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地坐下来,因为我们能为我们最普遍的原则提供的唯一理由就是我们对它们的现实的体验(the only reason we can give for our most general principles is our experience of their reality)
休谟不仅仅在方法上是牛顿主义者。他认为牛顿与约翰·洛克(1632 – 1704)和其他皇家学会的自然哲学家有很大的不同,因为他反对他们的机械论世界观(mechanist picture of the world)。牛顿最伟大的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并不是机械式的法则(mechanical law)。休谟明确地建立了他关于思维活动的基本原理的模型——联想原则(the principles of association)——由万有引力的概想所启发(on the idea of gravitational attraction)。通过对这些相同原则的通篇引用,休谟给出了对这些不同现象的解释,使他能够为心灵提供一个统一和简练的解释。
4. 对心灵的解释(Account of the Mind)
为了用牛顿在他的物理学中所展示的那样,以简练的方式来解释我们心灵的运作,休谟引入了他认为是必要的最小数量的机制来解释心灵的运作。每一部分都是由经验证明的。
近代早期是研究因果关系、道德善恶以及许多其他哲学上有争议的观点的全盛时期。每一位现代哲学家都接受了观念理论(theory of ideas)的某个版本,即我们可以立即感知到某些被称为观念的心灵实体(mental entities),但却无法直接访问到(have direct access)物理对象。休谟持有该理论的经验主义版本,因为他认为我们所相信的一切最终都可以追溯到经验。
他以知觉(perceptions)开始叙述,因为他相信任何可理解的哲学问题都必须用这些术语来提出和回答。他使用知觉(perceptions)来指明任何精神内容,并将知觉分为两类:印象(impressions)和观念(ideas)。
印象(impressions)包括感觉(sensations),以及同样还有欲望(desires)、激情(passions)和情感(emotions)。观念(ideas)是“思考和推理中的印象的模糊心像(the faint images of these in thinking and reasoning)”他认为每个人都会承认他的区分,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感觉(feeling)和思考(thinking)的区别,这是感觉你现在的晒伤和回忆去年晒伤的区别。
休谟区分了两种印象:感觉的印象,或原始印象(impressions of sensation, ororiginal impressions)和反思的印象,或次生印象(impressions of reflection, orsecondary impressions)。感觉的印象包括我们从五官得来的感觉,同样也包括快乐和痛苦(pains and pleasures),所有这些都是“起于我们无法知晓的不明原因”(originally, from unknown causes)。他称它们为原始的,因为试图确定它们的最终原因将使我们超出经验的范围,要使得调查能够为人所理解,就必须止步于经验界限之内。
反思的印象包括欲望desires、情感emotions、激情passions和情绪sentiments 。它们本质上是对观念的反应,这就是为什么他把它们称为次生的。你对去年晒伤的记忆是观念,是你晒伤时的最初印象的拷贝。回想这些观念会让你担心(fear)今年还会被晒伤,你希望(hope)你不会被晒伤,并想要(want)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过度暴露在阳光下。
感知——印象和观念——可以是简单的(simple),也可以是复合的(complex)。复合印象是由一组简单印象构成的。我对刚才挑选的紫罗兰的印象是复合的。它影响我感官的方式之一是它明亮的紫色和它的甜味。我可以把它的颜色和气味同我对紫罗兰的其他印象区分开来。它的颜色和气味是简单的印象,不能进一步分解,因为它们没有组成部分。
休谟最初根据印象和观念的力度(force)和活泼程度(vivacity)来区分它们。印象比观念更有力、更生动。我对这个熟透的番茄鲜红色的印象是如此的生动。去年我看到西红柿时,它们还是那么生动,但现在,我对去年的西红柿的观念,远不如我对现在看到的眼前的西红柿的印象那么生动。由于去年的西红柿是同样的颜色,不同之处不可能是它们的红色深浅不同,区别一定在于我印象的锐度、清晰度和亮度——他们的力度和活泼程度。在不同的时期,休谟试图用其他的方式来描述印象和观念之间的区别,但他从来没有完全满足于此。尽管如此,他所说的足以让我们了解印象和观念之间在感觉上的差异。
当休谟根据印象和观念的相对力量和活力来区分它们时,他是在指出一种普遍适用于它们的事实。有时,在梦中或发高烧时,观念可能接近印象的力量和活力,但这些都是由经验所证明的法则中少量的不影响结论的例外情况(but these are exceptions that prove the empirical rule)。一般来说,印象和观念是如此不同,没有人能否认这种区别。
尽管似乎没有什么比观念的力量更自由的了,它“不受自然和现实的约束”(isn’t restrained within the limits of nature and reality),但休谟坚持认为,我们的想象力实际上“被限制在非常狭窄的界限之内”。我们可以用新奇甚至奇异的方式来分离和组合我们的观念,想象我们从未见过的生物或遥远的星系,但所有思考的材料最终都来自我们的印象。因为我们所有的观念或较弱的知觉都是我们的印象或较生动的知觉的复制品;我们被限制在复合(compounding)、移动(transporting)、增加(augmenting)或减少(diminishing)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材料
4.1 复制原则(The Copy Principle)
在《人性论》中,休谟限制了他的主张(即我们的观念是我们印象的副本)明确指出它只适用于简单观念和简单印象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了这个一般的命题,通常称为复制原则,作为他在人性科学中的首要原则。
我们一切简单的观念,最初都是由一些简单的印象产生的,这些简单印象与简单观念是相对应的,而这些简单印象印象又恰恰是简单观念所代表的。(人性论)
他提出的原则是每个人的经验都证实了的,但他也提出了一个论据来建立它。
他首先认为,简单的观念和简单的印象之间存在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他不能证明这种对应关系是普遍适用的,因为他不能检查每个人的印象和观念。但他对这些对应关系如此自信,以至于他向任何怀疑它的人提出了挑战,让他们举出一个没有相应的简单观念的简单印象的例子,或者一个没有相应的简单印象的简单观念的例子。因为他确信他们会失败,所以他得出结论,简单的印象和简单的观念之间存在着恒常联结(constant conjunction)。
其次,他认为这种恒常联结是如此普遍,以至于这种对应不可能是偶然的。它们之间肯定有因果联系,但是是印象产生观念,还是观念产生印象?
最后,他认为经验告诉我们,简单印象总是先于对应的简单观念。为了支持这一主张,他诉诸于两种情况。首先,如果你想让孩子知道菠萝的味道,你可以给她一片菠萝吃。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是在给她一个菠萝味道的印象,而从来不是以相反的方式。他的另一个案例涉及一个天生失明的人,他对颜色没有观念,因为他对颜色没有印象。
复制原则是一个经验命题,他通过提供一个矛盾的现象作为该原则的经验反例来强调。他想象着一个人有着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的对颜色的体验,但却从未体验过某种蓝色色调。休谟认为,如果他把他所经验过的所有蓝色调从最暗到最亮的顺序排列,他将立刻识别出那个缺失的色调。休谟问
那么,那个人是否可以利用他的想象来弥补这个缺陷,并让那个特殊色调的观念在他心中呈现出来,虽然那种色调从未被他的感官传入他的内心。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他能做到这一点。这可以用来证明简单观念并不总是根据相应的印象得来的;但这是极为特别和少有的例子,不值得我们特意去注意研究,也不值得因为它就改变了我们的概括准则
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几乎逐字逐句地重复了缺失蓝色色调的情况。尽管学者们一直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如何补上缺失的蓝色色调的,但他似乎并不关心细节。对于休谟来说,这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例外(exception proves the empirical rule)
4.2 休谟对定义的解释(Hume’s Account of Definition)
虽然休谟独特的经验主义风格常常与他对复制原则的承诺联系在一起,但他在定义过程中对原则的反向运用也许是他的体系中更具创新性的元素。
正如他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判断所揭示的那样,休谟认为
我们在道德或形上科学上进步的主要障碍是观念的模糊和术语的模糊
用同义词代替术语的传统定义只是重复了哲学上的混乱,从未打破过一个狭窄的定义圈(narrow definitional circle)。弄清楚这些观念的内容和我们正在研究的术语的含义需要一些其他的东西。
休谟认为,我们的研究应当已经能从对词语的研究进行到对争论中真正而实在的主题的研究,这个真正和实在的主题就是我们的观念。他认为自己找到了一种准确确定其内容的方法,即休谟本人对定义的解释。他吹捧这种解释法是“一种新的光学显微镜”,预测它将在道德科学领域产生与硬件(望远镜和显微镜)在自然科学中的效果那样同样引人注目的结果。
休谟的定义使用了一系列简单的测试来确定认知内容(cognitive content)。从一个术语开始。问问它附加了什么观念。如果没有这样的观念,那么这个术语就没有认知内容(cognitive content),无论它在哲学或神学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如果有一个观念附在这个术语之后,并且它是复合的,那么就把它分解成组成它的简单观念,并追溯它们最初的印象。如果这个过程在任何时候都失败了,这个有问题的观念就缺乏认知内容。然而,当成功地执行时,它会产生一个准确的定义。
休谟在他的计划的关键阶段使用他的定义解释法来表明传统形而上学的许多核心概念缺乏可理解的内容。他还在建设性阶段使用它来确定我们的术语和观念的确切含义。
4.3 联想原则(Principles of Association)
尽管我们能够根据需要分离和组合简单的观念,但是我们的思维还是有规律的。 如果观念完全随机地出现在我们身上,以至于我们所有的思想都是“松散且没有联系的”,那么我们将无法进行连贯的思考。 这表明
在特定的观念之间有一种秘密的联系或结合,它使头脑更频繁地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使一个观念一出现就把另一个观念引进来(Abstract)
在《人类理解研究》中,休谟说,即使每个人都清楚我们的观念是通过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但他还是第一位“试图列举或归类所有联想原则的哲学家”。 他认为自己对这些“通用原则”的使用是如此独特,以至于将其宣传为他最原始的贡献,这使他自称为“发明家”。
休谟提出了三个联想原则:相似(resemblance)、时间和地点上的接近(contiguity in time and place)和因果关系(causation)。当别人给你看你最好朋友的照片时,你自然会想到她,因为照片很像她。当你想起20世纪40年代发生的一件事,比如巴巴罗萨行动,你可能会想到随后不久的莫斯科战役,因为它们是时间上接近的。想到索萨利托可能会让你想到金门大桥,金门大桥可能会让你想到旧金山,因为它们在空间上是相连的。因果关系既有从结果到原因,也有原因到结果:见到某人的父亲可能会让你想起他的儿子;遇到这个儿子可能会让你想到他的父亲。
在这三种联想原则中,因果关系是最强的,也是唯一“超出我们的感官范围之外的”(beyond our senses)它在我们现在和过去的经验和我们对未来的期望之间建立了联系,因此所有关于事实的推理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过去服用阿司匹林缓解了我的头痛,所以我希望我刚服用的阿司匹林能很快缓解我现在的头痛。休谟还明确指出,因果关系是联想原则中最不容易理解的,但他告诉我们,我们以后将有机会彻底地研究它。
就像万有引力一样,联想原则也是原始的,不能进一步解释。虽然联想原则的结果随处可见,但其原因却大多不为人所知,只能被看作是人性原始的性质,对此我只能说无法解释。因此,我们应该抑制任何过度的欲望来进一步解释它们,因为这样做将使我们非法地超越经验的界限。
休谟并没有试图解释为什么我们会像现在这样把观念联系在一起。他只对建立这样的理论感兴趣,事实上,我们确实是通过这些方式来联系观念的。既然他声称联想原则解释了思维的重要活动是经验的,他必须承认,就像他在《人类理解研究》所做的那样,他不能决定性地证明他的联想原则列表是完整的。也许他忽略了一些附加的原则。我们可以自由地审视自己的观念,以确定相似、接近和因果关系是否能成功地解释它们。联想原则解释的事例越多,我们就越确信休谟已经确定了我们思维所依据的基本原则。
在摘要(Abstract)中,休谟的结论是,很容易想象这些原则在人性科学中会产生怎样的巨大影响。因为它们是我们思想的唯一纽带,所以它们对我们来说确实是宇宙的粘合剂,而思维的一切活动在很大程度上都必须依赖于它们。当我们研究休谟关于因果推论和道德判断的革命性论述时,这些巨大的后果将会变得更加清晰。
5. 因果(Causation)
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1224-74)将基督教神学和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和形而上学的整合为近代早期关于因果关系的争论奠定了条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322年)在科学知识(scientia)和信仰(opinio)之间进行了绝对的明确无误的区分(absolute categorical distinction)。 科学知识就是原因的知识(Scientific knowledge was knowledge of causes),而科学的解释就是演证(demonstration)-从独立于经验的直观明显的前提证明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necessary connection)
现代哲学家认为自己是科学革命家,因为他们拒绝了亚里士多德的因果关系。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接受了他对知识和信仰的区分,认为因果推理是一种理性的实践,目的在于证明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马勒伯朗士(1638–1715)和其他跟随笛卡尔(1596–1650)的学者对具有演证性科学知识(demonstrative scientific knowledge)的可能性持乐观态度,而在英国经验主义传统中则更为悲观。洛克对我们所能获得的知识持充分的怀疑态度,因此他构建了第一批关于或然推论的论述之一,以表明信念可以满足理性的标准,使实验自然哲学在智力上受人尊敬。
当休谟进入辩论时,他将知识和信仰之间的传统区别转化为他自己的术语,将人类理性或探究的所有对象划分为两个排他性和穷尽性的范畴:观念的关系(relations of ideas)和实际的情况(matters of fact)。
关于观念的关系的命题具有直观和演证上的确定性。它们是先验的——不依赖于经验,通过“思维的纯运作”就可以发现观念的关系的知识,因此它们的真理并不依赖于任何实际存在的事物。无论在自然界中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欧几里得三角形,欧几里得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都是正确的,否定这个命题是矛盾的,就如同说8×7=57一样矛盾。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关于事实的命题的真理取决于世界是如此这般的。它们的对立总是可能的,它们的否认从不意味着矛盾,它们不能通过演证来建立。断言迈阿密在波士顿以北是错误的,但并不矛盾。我们可以构想出一个迈阿密在波士顿以北的情况而不像8×7=57那样是根本不可设想的,即使我们对他怎么会把事实说得如此错误感到困惑。
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情况之间的区别通常被称为“休谟叉”(“Hume’s Fork”),通常对休谟叉有代表休谟激进观点的解读,休谟可能激进的排除了任何不属于这两类或同时属于这两类的有意义的命题。然而,要平息这一异议,重要的是要记住休谟的范畴是他对传统绝对范畴分类的翻译,这是他所有的同时代人和前辈都接受的。
休谟的方法决定了他在因果关系辩论中的策略。在批判阶段(critical phase),他认为他的前辈是错误的:我们的因果推论不是由理性或知性的任何其他运作(reason or any other operation of the understanding)所决定的。在建设性阶段,他提供了另一种选择:联想原则作为其基础。
休谟对因果关系争论的批判性阶段(critical phase)的贡献包含在《人性论》(Treatise 1.3.6)和《人类理解研究》的第四章节,恰当地命名为“关于理智活动的怀疑论者的怀疑。在《人类理解研究》的建设性阶段(constructive phase)是随后的那个章节,休谟恰当的将其命名为“对这些怀疑的怀疑论解决办法”。在人性论中的对应章节是(1.3.7 through 1.3.10)
5.1 因果推论:批判性的阶段Causal Inference: Critical Phase
因果推理是我们超越感官和记忆证据的唯一途径。要实现这一点,我们假设在目前的事实和我们从中推断出的东西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什么呢?它是如何建立的?
如果这种联系是由理性的活动或知性的活动所建立起来的,那么它就必须是关于观念的关系(relation of ideas)或实际的情况(matters of fact)。
休谟认为这种联系不可能是观念的关系。结果与原因是不同的,所以设想一个原因正在发生和它通常的结果没有发生是不矛盾的。普通的因果判断是如此的令人熟悉,以至于我们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它们似乎是直接和直觉的。但假设你突然以一个成年人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即便拥有爱因斯坦那样的智力,你能仅仅通过视察一片阿司匹林片,就确定它会减轻你的头痛吗?
当我们进行先验推理(reasona priori)时,我们把客体的观念和客体观念的那个原因截然不同的区分开来,即便许多原因和结果是如此常识的连结在一起,但它们毕竟是不同的。它们不能告诉我们原因的观念和结果的观念的任何必然的关联(necessary connection)。试着从你对阿斯匹林的观念中先验的推理,而不包括你从以前的经验中得到的关于它的结果的任何信息,只会产生你对它的可感质性(“sensible qualities”)——大小、形状、颜色、重量、气味——的一系列简单观念。它不让你知道它可能有什么秘密力量(“secret powers” )来产生它通常的结果。休谟的结论是,先验推理不能成为我们的因果观念之间联系的源泉。与他的大多数同时代和直接的前辈的想法相反,因果推论不涉及观念的关系。
休谟现在转向唯一剩下的可能性。 如果因果推论不涉及关于观念关系的先验推理,则它们必须关注事实和经验问题。 当我们对有许多关于一事件总是和另一事件结合在一起时,我们开始将它们视为因果关系,并从一种事件中推断出另一种。 但是,即使在我们有因果关系的许多经验之后,我们的推论也不是由理性或知性的任何其他活动所决定的(reason or any other operation of the understanding)
过去服用阿司匹林可以缓解我的头痛,所以我相信服用阿司匹林可以缓解我现在的头痛。 但我的推论是基于阿司匹林表面感觉性质,与缓解头痛无关。 即使我认为阿司匹林的“秘密力量”正在减轻我的头痛,但它们并不是我推断的基础,因为这些“秘密力量”是未知的。
尽管如此,休谟观察到,“我们总是假定,当我们看到可感质性时,他们就会拥有秘密的力量,并希望它们会产生与我们过去所经验到的相似的结果”。 由于我们既不直觉的也不推论的知道相似的物体有相似的秘密力量,因此我们的推定必须以某种方式基于我们的经验。
但是我们过去的经验只给我们关于物体的信息,就像我们经验它们的时候一样,而我们现在的经验只告诉我们我们现在正在经验的物体。然而,因果推论并不仅仅记录我们过去和现在的经验,它们将我们从经验中获得的东西延伸(extend)或投射(project)到未来的其他对象中。这并不总是真的:具有相同感觉品质的对象具有与过去如此这般对象相同的“秘密力量”,我过去经验到的面包总是无毒和滋养身体的,但下一只如此这般的面包成为有毒却总是可设想的,它并不先验的必然无毒。我们如何将这些经验投射到未来,投射到那些可能只与我们之前经验过的相似的物体上。
休谟认为我们可以通过考虑两个截然不同的命题来解决这个问题
(1)过去我总是发现吃了阿司匹林之后头痛就会减轻
(2)再一次服用阿司匹林,就像我以前吃阿司匹林能够得到的效果一样,可以缓解我现在的头痛。
毫无疑问,一个命题可以从另一个命题中推出来,而且总是推出来的。但是由于它们之间的联系显然不是直观的,休谟向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推理,使我们从(1)这样的命题过渡到(2)这样的命题
(1)总结我过去的经验,(2)预测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什么。我所需要的一连串推理必须告诉我,我过去的经验如何与我未来的经验相关。我需要一些进一步的命题来建立过去和未来之间的适当的联系,并将我从(1)带到(2),我们或是使用演绎推理(demonstrative reasoning),关于观念的关系(probable reasoning),或是或然推理(probable reasoning),关于实际的情况(matters of fact)。
休谟认为,演绎推理显然不能弥合(1)与(2)之间的鸿沟。无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们总是可以清楚地设想出自然过程中的变化。即使阿斯匹林缓解了我先前的头痛,假设它不会缓解我现在的头痛也不矛盾,因此,关于观念关系的任何推理都不能证明对自然进程变化的假设是错误的。
这就剩下或然推理了。休谟认为,没有可能的推理可以提供从过去到未来的公正推论。任何试图从(1)推断出(2)的可能推理都是恶性循环的,它必然要诉诸那些有待证明的假设(supposing what we are trying to prove.)
休谟以这种方式阐明了循环性。任何将我们从(1)带到(2)的推理,都必须运用某种连接过去与未来的原则。如果我们设想自然的进程会改变,那么从过去推断未来就是遭到阻止的了,我们能从过去自然的推断未来,是因为我们接受了一种连接过去与未来的原则:自然是齐一的(nature is uniform)——自然的进程不会改变。
[UP]未来就像过去一样。
接受[UP]确实会使我们从(1)到(2)。但如果我们想要用这个说明因果是理性建立的之前,我们必须论证为什么[UP]为真,我们需要为[UP]为真提供基础。正如休谟所指出的,[UP]显然不是直观的,也不是可证明的,任何能够说明这一点的论据关于实际的情况的或然推理(so onlyprobable arguments could establish it)但是,试图用这种方式建立可能的论证,就等于试图用自然齐一性为前提证明自然齐一性为结论,陷入循环论证的泥沼。
在这一点上,休谟已经穷尽了理性可能在因果之间建立联系的方式。他向我们保证,他所提出的怀疑并不是一种气馁,而是一种激励…尝试更充分和令人满意的事情。在为他的建设性论述扫清了道路之后,休谟正准备在建设性的道路上迈出一步。
5.2 因果推论:建设性阶段
休谟称他对因果推理的建设性描述是批判阶段的怀疑论式批判的怀疑论式解决方法,
既然我们被决定要做出因果推论,那么如果它们不是由理性决定的,那么一定有某种同等重要和权威的原则引导我们做出这些推论。休谟认为这个原则是习惯(custom orhabit)
每当对任何特殊活动或作用的反复,不用任何理智推理或过程的推动,就产生了重复同样活动或作用的倾向,我们就总是说,这种倾向是习惯的结果(人类理解研究)
因此,是习惯,而不是理性,决定了人们认为未来与过去是一致的。但是,即使我们找到了这个原则,重要的是要看到,这不是某个我们的思维运作的新原则。习惯(Custom and habit)只不过是联想原则(principles of association)的换一种方式称呼罢了。
休谟将它们的运作描述为一个因果过程:习惯是你在反复经历烟与火的持续结合后形成的特定倾向的原因。因果关系是有效的联想原则(operative associative principle),因为它是这些原则中唯一能使我们超越感官和记忆的。
休谟的结论是,在类似的一系列事件在过去已经出现后,只有习惯使我们对未来有所期待。因此,习惯是自然齐一性原则(Uniformity Principle)的来源,即相信未来会像过去一样。
5.3 信念(Belief)
因果推理不仅引导我们去构想(conceive)结果,而且引导我们去期望(expect)它。当我期望阿斯匹林能缓解我的头痛时,我并不是在纯概念的考虑头痛缓解的观念,我相信(believe)阿斯匹林能缓解头痛。相信阿斯匹林会减轻我的头痛,比起仅仅构想之,到底又多了什么东西?
信念不可能是在原来观念的基础上再另添什么叫做信念的观念,否则,我们就可以把这个叫做信念的观念添加到任何别的观念之中,这样我们就可以相信任何东西,但这是不可能的。
休谟的结论是,信念(belief )是在我们体内被唤起的某种情感或感觉,它一定是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之外的,而意志与构成信念的观念是相伴随的。它(信念)是我们处在一种情势下的一种对观念的特殊构想方式。
如果只涉及恒常的联想,我对阿司匹林和头痛的观念也只是假设性的。为了信念,其中一个相连的对象必须呈现给我的感官或记忆;我一定是在吃,或者刚刚吃了一片阿司匹林。在这种情况下,相信我的头痛很快就会缓解,就像对亲密的朋友感到喜爱,或当有人伤害我们时感到愤怒一样不可避免。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自然本能的产物,没有任何推理可以产生或阻止。
虽然休谟认为定义这种情绪可能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可以通过类比来描述信念,尽管他从未完全满足于他这样做的尝试。信念是对一个物体更有活力、更坚定、更生动、更稳定、更强烈的概念。
使现实比虚构更真实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使它们在我们的观念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并使它们对激情和想象产生更大的影响(人类理解研究)
但观念是如何如这种方式变为信念的?
休谟的解释是,当我习惯了服用阿司匹林来缓解头痛时,我就产生了一种倾向,即认为服用阿司匹林之后头痛就会减轻。这种倾向是由于我反复服用阿司匹林和缓解头痛的经验形成的联想纽带。我目前对服用阿司匹林的印象是生动和有力的,这个印象的生动性和有力性就随着我多次重复的服用-缓解头痛过程形成的习惯性倾向转移到了我关于头痛缓解的观念,使得我头痛缓解的观念也变得生动和有力了。
由于我不知道阿司匹林是如何缓解头痛的,幸运的是,在大自然的进程和我们思想的传承之间有一种预先建立的和谐,它教会我在头痛时服用阿司匹林。休谟所提及的“习惯”概念隐含的预见并且影响了达尔文学说。
在人类生活的一切情况和一切事件中,习惯的原则对于我们人类的生存,对于我们行动的规范,都是十分必要的。
休谟的结论是,依靠“自然的一般智慧”要比依靠理性的谬误推理要好得多,自然智慧确保我们通过“某种本能或机械倾向”形成信念。
为了与他的计划保持一致——为我们的心灵(大脑)如何工作提供了一个自然主义的解释,休谟给出了我们做出因果推论的倾向的以及这些推论导致信念的方式的经验主义的解释。
6. 观念:必然连结(The Idea of Necessary Connection)
早期的现代因果关系争论围绕着一系列几乎同义的关键观念,其中最突出的是能力(power)和必要联系的观念。对于休谟来说,在形而上学中没有比能力(power)更模糊和不确定的观念了。他展示了他的定义解释法(account of definition)的批判性和建设性的使用,因为他试图确定这些术语的确切含义,“以消除一些含糊,这些含糊在哲学中受到了相当多的抱怨”
6.1 必然连结:批判性的阶段(Necessary Connection: Critical Phase)
为了弄清能力(power)或必要联系(necessary connection)的概念,我们需要确定作为其来源的印象。休谟在他的前辈们的著作中提出了三个可能的来源:洛克认为,我们对能力(power)的认识次要地来自于对物理对象之间相互作用的外部印象,主要来自于对我们移动身体和思考思想的能力的内部印象。马勒伯朗士认为我们认为是身体运动或精神活动的原因根本不是原因。它们只是上帝的机缘(occasions for God),是必然联系的唯一来源。休谟否定了所有这三种可能性。
他认为,物体相互作用的外部印象不能产生我们的能力(power)观念。当我们看到一个台球运动的过程中撞击另一个台球导致另一个台球也开始运动时,我们只是在观察它们之间一个接着另一个发生(conjunction)而绝非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connection)
关注我们心灵活动的内部印象并没有帮助。虽然身体的随意运动遵循我们的意愿,但事实上我是通过经验来学习的,而不是通过内心对意志力量的印象。当我决定打字时,我的手指在键盘上移动。当我决定停止时,他们也会停止,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发生的。如果我意识到我的意志的力量,移动我的手指,我就知道它如何工作,它有何限制。
我们控制思想的能力也不会给我们力量的印象。我们对如何唤起我们的观念毫无头绪。我们对他们的控制是有限的,而且时常变化。我们只能通过经验了解这些限制和变化,但它们运作的机制对我们来说是未知和不可理解的。如果我决定考虑伊斯坦布尔,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我对这座城市的观念,但我只经历了我决定产生这一观念以及随之而来的观念的出现,而不是能力(power)本身。
当普通人不能确定一个事件的起因时,他们把它归因于某种“无形的智能原理”(invisible intelligent principle)马勒伯朗士和其他机缘主义者(occasionalists)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们更进一步的,把真正的原因既不归属到物质世界也不归属到人类心灵的能力。唯一真正的原因是上帝希望某些事物总是与某些事物相结合。
任何意识到我们的思维范围狭窄的人都应该意识到,马勒伯朗士的理论将我们带入了“仙境” —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经验,我们无法对其进行明智的评估。它也利用了我们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知之甚少,但是由于我们对上帝的认识是基于我们的官能推断的,我们对上帝也是同样无知的。
6.2 必然连结:建设性阶段(Necessary Connection: Constructive Phase)
由于我们已经对必然连结的主要几个来源解释进行了讨论,并发现他们缺乏证成,但是因此直接得出我们没有这样的观念未免太草率了。在我们讨论因果推理的时候,我们看到当我们发现一种事件总是与另一种事件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期待一种事件会在另一种事件发生的时候发生。我们假定它们之间有某种联系,并且毫不犹豫地把前者称为原因,把后者称为结果。我们还发现,这种情况不断重复的恒常连结与完全相似的单一情况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我们经历了它们的恒常连结之后,习惯决定我们在原因发生时期待结果。
休谟的结论是,正是这种感觉使心灵产生了决心——我们恰恰认识到自己习惯性的从一个对象转变到另一个对象,正是对这种习惯的认识本身是我们认为的必然连结的来源。当我们说一个对象必然与另一个对象相联系时,我们实际上是说,这些对象在我们的思维中获得了一种联想的联系(associative connection),从而产生了这个推论。
在找到了缺失的要素之后,休谟准备给出原因的定义。事实上,他给了我们两个。第一个
一个原因是一个对象,后面跟着另一个对象,所有如此这般的第一个对象后面都跟着如此这般的第二个对象
第一个定义给予的相关的外部印象(external impressions),第二个
一个原因是一个对象接着另一个对象,第一个对象的出现总是让我们马上联想接下来的那个对象出现(and whose appearance always conveys the thought to the other)
第二个定义把握了内部印象(internal impression)我们的因果的意识是由从原因联想到结果的习惯所决定。
两者都是休谟解释下的定义,但他对原因的“最为正当定义”是两者的结合。只有把它们放在一起,它们才能捕捉到所有相关的印象。
休谟在我们身上(in us)找到了必然联系这一观念的源头,而不是在事物本身,甚至不是在我们认为是因果关系的那些事物的观念中。这样一来,他完全改变了因果关系辩论的进程,彻底改变了其他人对必然联系的看法。接下来关于因果关系的讨论必须面对休谟对我们原本看待因果关系的传统的、更形而上的方式所提出的挑战。
休谟对因果关系这一概念的论述,是他对其方法如何运作及其所能取得的革命性成果的最重要阐述。他继续将他的方法和具体结果应用到现代时期其他著名的辩论中,包括或然性推断(probable inference,)、奇迹的见证(testimony for miracles)、自由意志(free will)和智慧设计论(intelligent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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